一、思想品德考核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3.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二、推免综合成绩计算 (一)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及排名依据 1.申请A类免试攻读研究生者 综合成绩= 学业成绩×80%+素质成绩×20% 2.研究生支教团计划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校团委推免生工作方案执行。 3.创新创业计划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创新创业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执行。 (二)学院核准学业成绩组成 学业成绩: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要求考核成绩在合格及以上,不计算在平均学分绩内;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作为学业成绩计分,指除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军事训练、劳动教育)之外的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 (三)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根据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三大类综合评价学生的素质成绩。 素质成绩=科研成果类得分+竞赛获奖类得分+社会服务类得分 1.科研成果类(上限40分) (1)论文计分 在SCI一区期刊、CCF A类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中国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40分; 在SCI二区期刊、CCF B类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关学科排名前5%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30分; 在SCI三区期刊、CCF C类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关学科排名5%-10%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20分; 在SCI四区、EI收录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关学科排名10%-20%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12分;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关学科排名20%-50%的期刊上发表论文者计10分; 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关学科排名50%以后的期刊、EI收录会议上发表论文者计8分; 说明:论文须为学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仅限前两名共同第一作者,且只能使用1人次)发表;须以湖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所有论文均以正式发表或网络发表为准;论文发表期刊所属学科必须属于信息安全、计算机、通信工程等信息类学科或相关交叉学科。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学生与直系亲属外的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学生应提供文献检索、合作者出具学生在该科研和竞赛等中的贡献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认定。论文成果取最高分值1篇计分、不累加。论文认定以《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2022年)》、《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为准。 (2)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计分 授权专利计分只认可学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的情况,与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相关的专利,发明专利计18分,实用新型专利计6分;与计算机及信息技术无关的专利,发明专利计6分,实用新型专利计2分。 软件著作权第一完成人计4.5分。 说明: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所属权第一单位必须为“湖北大学”;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分别取最高分值1项。 2.竞赛获奖类(上限40分) (3)A1类竞赛计分(团体赛获奖学生取前3名) 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0分、32分、24分、20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0分、16分、12分、9分。 (4)A2类竞赛计分(团体赛获奖学生取前2名) 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30分、24分、18分、15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5分、12分、9分、7分。 (5)B类竞赛计分(团体赛获奖学生取前2名) 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2分、18分、14分、11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1分、9分、7分、5分。 (6)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计分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践活动并结题者,国家级项目负责人计9分,组员计3分;省级项目负责人计5分,组员计2分。仅通过中期检查,加分减半;该项目计分仅针对项目组原始成员。 说明:所有竞赛项目类别参照教学字[2023]23号《湖北大学学科竞赛分类一览表(2023年修订)》,每类竞赛获奖成果只取代表性获奖成果1项计分、不累加,同项比赛计分时也只取最高分值1项、不累加。对于教育部等部门首次组织的无等级认定依据的重要赛事,学生提出申请后,学院或校内相关赛事主管部门可提出申请,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3.社会服务类(上限20分) (7)参军入伍 响应国家号召,报名参军并参加体检者,计3分;入伍服役满两年的退役大学生计10分。(不累加) 该项计分需提供征兵系统报名记录或征兵单位证明。 (8)志愿服务 注册成为大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6小时以上,计2分;志愿服务时长超过16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计0.1分,上限4分;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表彰者,计5分。以“志愿汇”APP记录的服务记录或到梦空间的服务记录核算时长(两者重复记录的志愿时长不叠加),“优秀志愿者”依据证书落款层级进行认定。 (9)国际组织实习 在联合国、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奥委会等国际组织实习两周以上,计6分(国际组织名录参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网)。该项计分需提供实习单位证明或实习鉴定材料。 (10)社会活动 学生干部(任期至少满一年且考评合格)、三好学生奖励计分,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一次,不累加计分。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计12分;担任省级学生组织干部、获湖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计8分;担任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部长及以上)、获校级“十佳大学生”、“风云学子”荣誉称号计6分;担任院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部长及以上)计3分;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计2分;担任其他学生干部者,计1分。 三、推免生资格确定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候选人的综合成绩和学校下达给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指标,按1 : 1.5比例,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确定拟推荐和候补名单。 |